一、出臺背景
為進一步加強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管理,促進建筑施工企業(yè)技術創(chuàng)新和成果轉化,提升施工技術水平,根據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《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》,并結合福建省實際,福建省住建廳組織修訂了《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管理辦法》共5章23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
(一)總則。說明制定的目的、依據、適用范圍、省級工法制定原則和管理職責。
(二)申報。明確申報企業(yè)要求、工法選題條件、申報的省級工法的條件、申報資料和申報程序。
(三)評審與公布。明確省級工法評審程序、評審專家要求及公示發(fā)布程序。
(四)成果管理。明確工法有效期、實施管理和推廣應用措施。
(五)附則。規(guī)定《管理辦法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三、主要特色
(一)明確職責分工,省住建廳負責組織省級工法的申報、評審公布和成果管理,福建省建筑工程技術中心負責省級工法評審、成果管理等具體工作。
(二)突出省級工法申報重點,明確省級工法的選題應圍繞住建行業(yè)發(fā)展規(guī)劃以及智能建造、綠色低碳等重點工作。
(三)完善申報條件、程序和評審流程,細化形式審查、專業(yè)組審查、評審委員會審核等階段的具體要求,強調核心工藝應留存影像資料。
(四)加強成果轉化,鼓勵符合條件的工法申報各類科技獎項或轉化為地方標準。
政策咨詢方式:解讀處室:省住建廳科技處
聯系電話:0591-87520820
龍巖市建筑業(yè)協(xié)會轉載
2024年8月2日